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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国土资源部
吉尔吉斯总统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010-62561105

吉尔吉斯斯坦部负责人:于春梅

手机:13681102488

电子邮件:yaj100@hotmail.com

我们的业绩:

  • 为江西铜业股份公司在吉尔吉斯奥仕市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向该公司提交了调查报告。项目涉及当地某铜矿公司。
部门简介
吉尔吉斯斯坦政府

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是隶属于吉共和国政府的地质与矿产资源为一体的政府机关。
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是隶属于吉共和国政府的地质与矿产资源为一体的政府机关。它对国土地下资源问题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并拥有70年在吉境内矿产研究的历史。
继2009年6月12日总统指示出台之后,国家地质部门开始不仅对采矿部门进行了改革,并且也做好了对自身部门进行改组的准备。鉴于吉共和国政府采矿业及国家地质部门当前的改组,地质部门正在地下资源领域开发一种新的结构,注册新的职能及被授权权利机构。
可见,通过国土地下资源领域的集中管理,国家政策将对采矿领域进行综合化及系统化的调节,包括从立法活动到提供矿产信息,从方案的鉴定到矿业监督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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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6月24日:
    关于对吉共和国地下资源法的添加和更改,为消除分歧和异文,吉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为此提出了解释,并通过了吉共和国宪法第12章第5条:
    《土地、地下资源、空中资源、水、森林、动植物及其它所有自然资源都属于吉尔吉斯共和国专属资源,作为吉尔吉斯人民赖以生存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共同生态系统的利用》。
    根据2010年6月27日通过的吉共和国宪法,(现行的地下资源法)进行修订。
    同样,还计划对《地下资源法》第十六章进行修改。第十六章同样提供了在全国范围的矿区,通过竞争,对地下资源进行利用的权利。由吉政府在其它矿区进行直接谈判。条文规定,为确保最大透明度和公正性,由国家机构通过地下资源利用法提供地下资源使用权,拍卖并/或内部竞争。
    本报道来自吉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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