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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条例

2004年6月7日俄罗斯联邦第726号总统令批准

1.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委员会)是宪法性机关,就俄罗斯联邦的发展战略问题,维护个人、社会和国家重大切身利益安全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以下简称---维护国家安全),在保障国家安全方面,实行统一的国家政策,为俄罗斯联邦总统进行决策做好准备工作。

安全委员会条例经俄罗斯联邦总统确定。

2. 安全委员会活动的法律基础包括俄罗斯联邦宪法、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法令、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俄罗斯联邦总统命令和指令以及本条例。

3.安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为俄罗斯联邦总统实现其宪法性职权,如保护人和公民权利与自由,保卫俄罗斯联邦主权、独立和国家领土完整,组织协调国家政权机关,确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针等提供条例保障。

确定个人、社会和国家作为国家安全主要客体的重大切身利益,并揭示这些客体所受的内外部安全威胁;

制定国家发展的战略方向,保障俄罗斯联邦国家的安全和竞争力。

就俄罗斯联邦保障国家安全领域内对内对外政策问题,为国家元首做出决策,给俄罗斯联邦总统准备提案;

就个人、社会和国家所受内外安全威胁实行中立化问题,做好决议筹备工作;

准备业务议案以预防可能导致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生态和其他后果发生的紧急状况,并采取措施组织消除紧急状况的后果影响;

就实施、延长或者废除紧急状况条例为俄罗斯联邦总统准备提案;

在实施所通过的决议过程中,在保障国家安全和评价其方案有效性方面,就协调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活动方面准备提案;

就改革现行的或者组建新的国家安全保障机关向俄罗斯联邦总统准备提案;

解决国家安全保障领域的其它问题。

4. 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审议俄罗斯联邦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对内、对外和军事政策;

就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对内、对外和军事政策,准备俄罗斯联邦总统决议草案;

审议国家安全保障领域对内、对外及军事政策方面的法律草案。

就保障国家安全、监督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的活动及实施国家安全保障方面的问题准备俄罗斯联邦总统命令草案;

组织和协调俄罗斯联邦对内、对外及军事政策方面制订的战略措施,并对个人、社会和国家重大切身利益所受的内外威胁进行评价;

就如何确定国家安全保障和国家安全状况指数监测的基本标准问题准备提案;

在实施所通过的决议过程中,在保障国家安全和评价其方案有效性方面,就协调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活动方面准备提案;

审议涉及组建、监督、支持国家安全保障人力和物力筹备方面的若干问题;

分析国家安全保障职能体系方面的情报信息;

审议俄罗斯联邦与外国在国防工业安全及军事技术合作方面的若干问题;

通过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和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下属科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委员会下设科学委员会)的形成、改组及撤消决议;

组织国家安全保障的联邦计划准备工作,并监督计划的实现;

组织俄罗斯联邦发展战略方面的科研工作。

5. 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总统组建安全委员会,领导安全委员会的工作。

安全委员会成员包括: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主席(以下简称-安全委员会主席),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担任。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秘书(以下简称---安全委员会秘书);

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和安全委员会委员,包括安全委员会委员在内和除安全委员会委员之外的其他委员,均根据安全委员会的提议,由俄罗斯联邦总统任命。

安全委员会秘书是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委员。

6. 安全委员会主席领导安全委员会的工作。

7.按照安全委员会主席批准的计划,根据安全委员会秘书的提议,安全委员会会议定期举行,通常每季度一次。如有必要也可以举行安全委员会例会。

根据安全委员会秘书的提议,安全委员会主席在会议上确定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日程和审议程序

安全委员会主席主持安全委员会会议。

筹备安全委员会会议时,安全委员会秘书与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及其被邀请的安全委员会委员一起举行工作会议。

8.出席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和安全委员会委员必须在场。

不允许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和安全委员会委员将其在安全委员会的全权授权给其他负责人。

是否吸收其他人士参加安全委员会会议取决于所审议问题的内容。

9. 在会议上,安全委员会的决议以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占出席会议总人数简单多数票通过,经安全委员会主席批准后生效。

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在决议通过时具有同等的权利。

安全委员会委员列席参加安全委员会会议。

安全委员会以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的方式形成决议。为落实安全委员会决议,可以出版发行有关命令、指令,可以得到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授权。

安全委员会会议上制定的俄罗斯联邦总统命令、指令和委托书草案,以及联邦法律草案,可以预先在安全委员会秘书提议举行的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和安全委员会委员工作会议上进行审议。

10. 安全委员会秘书负责安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并确保其决议草案准备备工作的完成。

11. 为落实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的业务讨论,安全委员会主席与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通常每星期进行一次业务会议。

关于业务会议的日程和邀请参加会议的人员构成,由安全委员会主席根据安全委员会秘书的提议予以确定。

业务会议决议以安全委员会主席批准的议定书形式固定下来。为落实业务会议决议,可以出版发行有关命令、指令,可以得到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授权。

安全委员会秘书负责业务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

为筹备业务会议,安全委员会秘书可以安排举行工作会议,如有必要,可邀请联邦执行机关的代表到会。

俄罗斯联邦总统礼宾组织局负责提供业务会议的组织技术保证。

12. 为准备安全委员会会议上定出的俄罗斯联邦战略发展方向决议,解决国家安全保障领域内的概念问题,安全委员会秘书要与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及安全委员会委员经常举行战略规划会议。

会议日程,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和安全委员会委员中,战略规划会议的参加者由安全委员会秘书确定。被邀请参加战略规划会议的其他人员构成也由安全委员会秘书确定。

战略规划委员会的决议以安全委员会主席批准的议定书方式形成。为落实战略规划会议决议,可以出版发行有关命令、通告,可以得到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授权。

安全委员会秘书负责战略规划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安全委员会机关)负责战略规划会议的组织技术保证工作。

13. 安全委员会常设委员和安全委员会委员必须出席业务会议和战略规划会议。不允许他们授权其他负责人出席这些会议。

14. 俄罗斯联邦总统任命或解除安全委员会秘书的职务。

安全委员会秘书直接从属于俄罗斯联邦总统。

15. 安全委员会秘书负责组织安全委员会的活动,并领导安全委员会机关的工作。

16. 安全委员会秘书:

将有关国家安全保障的问题通知给俄罗斯联邦总统;

负责准备安全委员会工作计划,并将计划提交安全委员会主席批准,编制安全委员会会议日程。

协调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下设科学委员会,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权力执行机关筹备安全委员会会议所需材料方面的工作;

准备安全委员会决议草案;

提请安全委员会主席批准安全委员会的决策,同时,提交有关实施这些决策的俄罗斯联邦总统法令和委托书草案;

监督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就保障国家安全及俄罗斯联邦竞争能力等方方面面问题,组织制定国家发展战略工作。

在准备俄罗斯联邦总统呈送俄罗斯联邦议会的年度国情咨文时,组织有关国家安全保障方面的报告提交给俄罗斯联邦总统;

对俄罗斯联邦总统预算咨文草案中涉及俄罗斯联邦经济安全的部分内容,组织进行鉴定工作;

参与俄罗斯联邦对外政治方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协调科研工作,协调国家安全保障联邦计划准备方面的工作,同时,按照俄罗斯联邦总统规定的程序,对计划的落实实施监督;

参与国家人事政策的制定,并为保障国家安全参与国家和军事部门政策的制定;

当遇到紧急状态时,可向安全委员会就协调国家安全保障各强力部门的活动提出建议;

审议国家安全保障方面的问题时,参加各协议会,军事委员会的会议,及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的工作会议;

就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的成立、改组和撤消及其职能和职务构成,以及安全委员会下设科学院的成立、改组和撤消及其人员构成等情况向安全委员会提出建议;

将安全委员会下设科学委员会条例草案及其人员组成情况提交给俄罗斯联邦总统;

组织和协调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及安全委员会下设科学委员会的活动;

对联邦国家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就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的决议草案组织人员进行鉴定,并准备草案的鉴定意见以便在安全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审议;

向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各单位组织及负责人征询并取得所需的材料,以便安全委员会和安全委员会机关进行活动;

吸引(包括以合同方式引进)科学家和专家们从事单个项目工作;

向俄罗斯联邦总统提名安全委员会副秘书、安全委员会秘书助理等任职候选人,并向俄罗斯联邦总统提交免职建议;

就安全委员会通过的国家安全保障决议进行公开表述;

负责组织执行属于国家安全保障范畴的俄罗斯联邦总统委托事项和安全委员会决议。

17. 安全委员会秘书负责保证安全委员会的活动,并执行安全委员会通过的决议。

18. 安全委员会根据其基本任务的规定,成立安全委员会常设跨部门委员会,该委员会可以按照职能特征和地区特点组建。

19. 如果必须就预防紧急状态和消除紧急状态后果,确保社会和国家法制稳定个别问题的产生,保护宪法制度及俄罗斯联邦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事宜准备提案,安全委员会可以组建安全委员会跨部门临时委员会。

20. 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是安全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机关。

21.安全委员会跨部门条例及其职务构成情况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根据安全委员会秘书的提议批准确立。

每位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工作人员由安全委员会秘书根据联邦执行权力机关领导人的提名确立,并且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的负责人也是这个委员会的成员。

22. 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就国家安全保障领域内对内对外政策的主要方向问题向安全委员会准备提案和方案,并促进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在保障国家安全领域内实现联邦计划和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活动协调一致。

23.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会议按计划举行。安全委员会会议所讨论的问题也含在该计划中。必要时,也可以召开例会。

24. 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的决议由安全委员会秘书批准确立,并提交给相应的机关单位连同随后的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的审议结果通知书一起进行审议,必要时,也可对已采纳的措施进行审议。

25.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及其委员会代表,以及安全委员会机关为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的活动提供组织、技术和信息保证。

26. 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在工作中与安全委员会机关相互协作。

27. 安全委员会的活动由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厅提供保证。

安全委员会机关条例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厅的提议,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