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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宪法 武装力量最高统帅 国家安全学说 安全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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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采取措施,捍卫俄罗斯联邦的主权、独立与国家完整 ---俄罗斯联邦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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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国家的主权、独立与国家完整,防备对俄罗斯及其伙伴的军事入侵,保障国家在和平、民主的条件下发展是国家利益的范畴。国家主权有国家权力机关行使。 总统是国家主权的捍卫者。他确定国家基本的军事政策,批准国家安全构想和军事学说,统帅武装力量以及其他涉及保卫国家安全的 机关和力量,就涉及国家主权方面的问题举行国际谈判和签署国际条约。 总统批准保卫国家安全的行动。总统组建,改组,撤销隶属于其的保障国家安全的机关和力量。在国家遭受侵略或者存在此种危险的时候,总统可以宣布全部或者部分地区进入军事状态,进入军事时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时期,组建军事状态下的权力执行机构,命令武装力量采取军事行动。 总统是国家完整的捍卫者。总统必须使得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县长和立法符合国家的宪法和联邦立法。如果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的决定违反宪法和联邦立法以及国际义务,总统有权宣布终止其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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