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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宪法

俄罗斯联邦法律《国防法》

联邦宪法性法律《军事状态法》

 

俄罗斯联邦总统是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

        --------俄罗斯联邦宪法

在革命前的俄罗斯和苏联时期,传统意义的国家首脑是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如今的俄罗斯,总统全权领导国家武装力量。在和平时期,国家首脑对武装力量实施政治上的领导;在战争时期,领导国防及国家的武装力量反击侵略。总统作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职权记述在俄罗斯联邦法律《国防法》里。(第4条和第13条)

为对武装力量实施政治领导,总统作为最高统帅,制定俄罗斯的战争理论、武装力量建设的概念和计划、武装力量的现代化规划、经济的现代化规划、公民防护的规划和战争建设方面的其他决议。国家首脑也批准战争总章程、国防部和总司令部的条例。国防部部长和总司令部主任直接归总统领导。总统每年要发布与征兵、裁掉达到一定年龄和服役期满的人员作为储备力量的有关命令,签订与共同防护和战略合作有关的国际条约。

宪法将处理军事状态的其他特权授予总统。军事状态的法律制度由2002年1月30日的联邦宪法性法律《军事状态法》规定。按照宪法,总统发布的与军事状态有关命令的批准权归属于联邦委员会。如果联邦委员会不批准总统的命令,则该命令的效力自联邦委员会做出不批准决定之日终止。在俄罗斯联邦履行与军事状态有关的国际义务时,总统要将俄罗斯联邦放弃履行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和俄罗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因此受到限制的有关事项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和欧洲委员会的秘书长。